首页 / 宁夏 / 正文
2026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阅读量:0 作者:国企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招聘9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宁夏国企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招聘9人公告

为深化海原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运营效益,经研究决定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五)坚持聚焦高端型、专业型人才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人,其中总经理2人,副总经理5人,财务总监2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责;

4.总经理岗位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的,即1976年7月10日至2008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至2008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央国企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由于个人原因,曾在其他方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重大过错)被上级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追责问责的,或造成所在单位出现严重亏损、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示公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海原县财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原财政)和“宁夏人才招聘平台”(https://nxrczp.zhaopin.com/)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1日至7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不收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7月21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s://nxrczp.zhaopin.com/),进入“宁夏人才招聘平台”查阅招聘公告,下载《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表信息不全、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平台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为保证系统顺畅及较强兼容性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选择极速模式)。

3.提交资料:需准备并上传手签姓名版的《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蓝色背景)、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重要荣誉或奖项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职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材料(报名截止日前一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为PDF格式文档。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给予补充或修改信息机会1次,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平台关注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审核结果以报名平台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测评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测评环节,通过资历量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测试和综合评议。

1.资历量化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线上填报的经历、业绩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职称评定、任职经历、近三年考核结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具体维度和分值比例见附件4)。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完整资料,不接受线下提交补充资料。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该之比)为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对从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对成绩予以公示,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3.资格复审

(1)按照“资历量化得分×10%+笔试成绩×40%”所得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岗位若出现末位所得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要求的面试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及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资历量化得分×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形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果,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项目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相关选拔和考察流程组织对入围的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人事档案等情况分析评价,组织填报并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审核公示及聘用

1.审核:对考察和体检符合条件人选形成建议人选名单,按照《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名单。

2.公示: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聘职务的,取消拟聘资格。

3.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海原县国企党工委按程序任职或提名,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履行聘任程序,并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期三年结束后,考核称职(包含称职)以上等次者可以续聘,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聘任协议和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资历量化得分×10%+笔试成绩×40%”所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薪酬福利

经理层薪酬待遇由县属国有企业按照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时间

1.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13389510201

监督投诉电话:0955-4012504、0955-4015310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招聘工作纪律。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书资料等,应聘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当如实配合提交相应的资料。凡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建议人选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招聘期间谢绝来访,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将在指定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7.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下载附件>>>

1.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资历量化评价表

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607/t20260710_5286792.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623354.html

标签: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