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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加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加分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加分公告

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加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除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外的其他(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2.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不含加分)。  

考生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加分、职业技能测试等环节。

二、笔试加分项目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2.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3.脱贫家庭及其子女加1分。

三、申报加分所需材料

1.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分申报需提供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7日。

2.方式: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该表(Excel电子版)、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于申报时间内发送到邮箱404157901@qq.com。期间应保持通话畅通,便于后期核实信息。逾期未申报加分视为放弃加分项,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719-8105805    

附件: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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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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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619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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