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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西河池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2日 阅读量: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广西河池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西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广西河池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河池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间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按规定有且目前仍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6月,职称(执业)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7月9日。

二、招聘方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echi.gov.cn)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8:00至7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注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情况等信息),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7月9日8:00至7月17日18:00。

2.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要寄送纸质报考材料。

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将《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3.查询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不定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2026年7月9日8:00至7月15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2026年7月9日8:00至7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均应于2026年7月18日17: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笔试考试费。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一个科目,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放弃参加笔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五)开考比例

市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县级及以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需开考的岗位,有关单位须于2026年7月21日12:00前提出申请,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申请审定后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7月23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23日8:00至18:0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改报岗位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本次改报环节不再调整招聘名额。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至8月15日9:00。

1.报考免笔试岗位(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专栏”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含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自行登录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专栏”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方式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

2.考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9:00-11:00。

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1.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9月上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笔试的其他要求

本次公告标注为免笔试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筛选。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超过1:3比例(不含1:3)的岗位,须参加笔试筛选。

免笔试岗位是否需要进行笔试筛选,将于2026年7月29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免笔试筛选的报考人员笔试考试费按规定退回。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1.笔试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超过1:3比例(不含1:3)的岗位,须参加笔试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报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存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情形,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招聘单位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宣布。

面试时间:202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综合成绩

1.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免笔试参加笔试筛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招聘单位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自动放弃聘用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报考政策咨询电话: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8-2281193;报考技术咨询电话:400-8251513。

附件1.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加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xlsx

附件3.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原文标题: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d021fe2f-adc9-42d4-99be-6c10630a59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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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619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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