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四川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财会类专业技术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国企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康人力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类专业技术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财会类专业技术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招聘专业技术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453525697@qq.com。咨询电话:0826-2608889,手机:18181797035。
应聘者应承诺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谈。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谈
(一)资格复审。应聘者需在面试面谈当天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亲笔签名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面谈。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开展面试面谈考核。
五、体检
根据面试面谈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检报告出具后次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程序组织考察。
七、试用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资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按用人单位规定落实项目服务及差旅费,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自愿纳入实际用工单位工会会员。
九、注意事项
(一)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应聘的,以及在面试面谈、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等环节因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带来的损失由应聘者自负。
(二)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因出现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需要可进行递补。
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下载附件>>>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原文标题: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财会类专业技术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f.gov.cn/qfqrmzf/c100381/pc/content/content_2071445769452826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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