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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6日 阅读量:0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始建于1958年,1984年实行正规化办学,1993年兼办株洲行政学院,2017年兼办株洲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是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现设有基础理论、党史党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10个教学教辅部门。

为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7月6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分类整理后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4821423@qq.com,并主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校(院)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我校(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全程,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负。

1.资格初审

7月7日下午17:00前,我校(院)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院)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合格分数线

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院)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

七、纪律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文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九、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731-28685891 15073370637(刘老师)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731-28685608

附件:

附件1 2026年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 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株洲行政学院

2026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2026年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60626/i2508908.html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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