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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云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社会集中招聘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9日 阅读量:0 作者:国企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云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社会集中招聘2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云南国企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6云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社会集中招聘26人公告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发展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是红河州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全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是红河州资产体量最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依托实业发展、资本运营“双擎”之力,统筹推进实体化运营、市场化发展、集团化管理进程,持续深耕开发投资、综合交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城市运营、自然资源开发、医疗健康等领域,企业发展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积极打造干事创业、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由红河发展集团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涉及集团本部、下属企业及代管企业,各单位招聘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与红河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和代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红河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和代管企业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刑事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开除学籍的;

(5)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10)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其他不符合红河发展集团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国猎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

2.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3. 报名方式:通过国猎人才网进入政企公招频道报名,根据提示提交报名资料。红河发展集团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报名,不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4. 报名材料:

(1)《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手写签名扫描);

(2)《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扫描);

(3)身份证;

(4)近半年个人5寸彩色证件照;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绩点成绩单,且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7)能力资历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明、发表论文,聘用证书等,用于证明个人资历、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

(8)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能满足岗位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工作证明等相关文件。

5. 注意事项:上传报名材料时须以PDF格式上传,所有文件材料可合并为一个PDF上传(大小不超过20MB),不可上传压缩包及其他格式。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登记表内容错误、提交内容欠缺、报名材料加密及其他造成工作人员无法处理报名材料等行为)。

(三)资格审查

1. 报名结束后,由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 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再进行报名,对于不符合条件仍申报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3.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在后续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用两轮面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

1. 两轮面试考核的岗位,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第一轮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第一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2)第二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 笔试+面试考核的岗位,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面试的,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背景调查)

1. 集团本部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副部长岗、红发新基建副总经理岗进行背景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金融风险、犯罪记录等内容。

2. 其他岗位进行政审。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体检

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由集团统一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有反映但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政审(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可顺延递补1次,递补方式如下:

1. 两轮面试考核的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其中: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外派下属公司财务副经理岗空缺岗位依次从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副部长岗、外派下属公司财务副经理岗合格人选中进行递补。

2.笔试+面试考核的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

如成绩排名相同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考核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人才储备

此次招聘中,集团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出纳岗、外派下属公司财务副经理岗,以及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电气管理岗、项目管理部开发管理岗、锡城储能业务部副站长岗、锡城储能业务部安全管理员岗,实行人才储备机制。即在招聘落选人员中,按照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人才储备,储备有效期1年。在当年度内出现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双向选择,履行考核、政审、体检、公示等流程后聘用。

七、薪酬福利

聘用人员薪酬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辅导培训。任何假借招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红河发展集团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通知。

(五)咨询和监督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5329616;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1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

2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

3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诚信承诺书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原文标题: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7312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610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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