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全国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单位简介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为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为戒毒人员提供健康检查、诊疗管理、病历管理使用、传染病防治等医疗护理保健服务工作,完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交办的其他任务。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地址为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222号,位于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戒区内。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只接收男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医院承担戒毒人员的急性脱毒治疗、所内基本医疗和传染病筛查等工作,按照业务上级管理规定,需要24小时值班备勤并定时巡诊,同时因监管对象全部是男性吸毒人员,因吸毒造成的身心健康隐患突出,戒断反应较大,工作本身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本科学历相关情况,并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名称。具体要求见《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
由于招聘岗位从事戒毒人员急性脱毒治疗和所内基本医疗,需24小时待命对戒毒人员突发急症及时进行救护,以残疾人报考的,除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且身体残疾不影响正常履行该岗位职责,能够独立开展巡诊、夜间值班、急救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四、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9:00-4月10日16:00
报名邮箱:ytsqzgljdszzc@163.com
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yantai.gov.cn/ )下载《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登记表中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4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2查询。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6报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2026年4月3日9:00之前、2026年4月10日16:00之后接收的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均视为报名无效,以邮箱显示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邮件标题须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如:张三+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医生岗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只能提交一次附件6,多次提交的考生(工作人员反馈审核意见后需重新提交的除外)以首次初审通过的报考信息为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4月3日9:00-4月11日11:00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每天下午16:00汇总当天的报名资格初审结果,18:00前向发送《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邮箱反馈初审结果,并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当天下午16:00后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与次日下午16:00前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一同反馈。报名期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当天下午18:00后,登录个人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登录市司法局网站查看审核通过专业。
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接到反馈邮件的务必在4月11日11:00前电话联系确认情况,防止遗漏。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烟台市司法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6年4月11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4月14日9:00-4月18日9:30自行登录个人报名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公布。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司法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烟台市司法局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烟台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请关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9:00-10:30。
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中医类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烟台市司法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以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烟台市司法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司法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咨询电话:0535-3451017
复核电话:0535-345101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5-3451046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yantai.gov.cn/ )
附件1: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2: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6: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7:应聘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烟台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原文标题:2026年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795/art/2026/art_f700fcf97f06db12eebcf57b981ee2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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