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6年宜昌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为切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根据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相关要求,远安县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协检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动物协检员,2 名
二、用工期限
3年
三、岗位工作内容
在官方兽医指导监督下,协助开展屠宰环节检疫辅助工作,具体包括:配合核查待宰畜禽检疫证明、标识,协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屠宰中配合做好采样、不合格产品标识及无害化处理衔接;屠宰后协助核对检疫合格标识,做好相关台账填写、信息录入及资料归档;服从管理安排,保持操作区域清洁,配合开展防疫宣传,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四、招聘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远安籍就业困难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恪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或技能,熟悉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掌握动物检疫基本技能;能规范开展检疫记录、报告填报及现场检疫工作。
4、年龄在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持有驾驶证件C照及以上驾照。
7、具有正常履行动物检疫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现场检疫、外勤查验等岗位工作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负责人、实际经营人、高级管理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3、担任社区(村)“两委”成员等受财政供养人员;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或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5、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严格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化管理,服务期内的职责履行、解除或终止按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六、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筛选录用,不设置与岗位要求不符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流程
1.报名。请有意参加本次县农业农村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的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填写《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县农业农村局510办公室报名(只限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717-3818973。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及岗位适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成绩高分到低分前4名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体检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远安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中有不良反映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依次递补。通过公示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服务协议。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属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为临时性、过渡性岗位,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在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年后不再续签。
2、招聘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须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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