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海南临高县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0人公告(第1号)。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海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和岗位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修订版)》(琼卫人〔2023〕3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60个(含10名“县属乡用”人才),其中,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45个,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15个,具体详见附件1(《临高县2025年考核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年龄要求。报考年龄须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含)及以下(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含)以下(197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临高县在编在岗医疗技术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各环节所有通知均以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ao.hainan.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9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的方式。
2.报名网址:http://lgrs.rsfwpt.com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0日9:00至2025年12月26日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证明材料和打印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等环节;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
5.报名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编号:
(1)《临高县2025年考核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图片;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2025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准予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委培、定向或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或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7)《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9)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来报考。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为准。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质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经招聘工作专班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指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围体检环节。面试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能力”项成绩择优确定合格人员。面试得分及“业务能力”项得分一致时,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排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及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因报考人数过少导致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并将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或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工作专班申请复检,并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派出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逐一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工作。
基层卫生院岗位选择在考察后开展,相同岗位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选岗。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和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按程序分别办理入编、人事及工资关系转移、工资发放、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派聘用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培训,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培训期间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用人单位每月按时给受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和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县属乡用”人员,其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定向到报考的基层卫生院工作,服务期3年(计入6年服务期),基层服务期满愿意继续服务基层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意向回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经考核合格及时安排回流。
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三年内考取岗位对应的执业资格(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等),否则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不予办理调动。在6年服务期内,若因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如主动辞职、擅自离职)或因不符合聘用要求被解聘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须按未完成服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以每年人民币壹万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
(十)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基层卫生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县属乡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间,享受所服务基层卫生院职工同等绩效工资和福利,其基本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由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8260658
监督电话:0898-28284451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下载附件>>>
临高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原文标题:临高县2025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第1号)
文章来源:http://lingao.hainan.gov.cn/zwgk_32990/gsgg/202512/t20251212_3988062.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