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四川广安区人民医院招聘药师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非编)一批药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药师3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相关专业制度,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4.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
5.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下午17:00,逾期将不再接收任何形式报名。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18人事科)。
(2)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最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药师资格证、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有复印件的需查验原件,材料不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网络报名
扫描二维码提交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面试前由人事科、监审科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微信服务通知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组织:本次招聘考试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共1科。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放弃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的,均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进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排名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18办公室)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安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者在公示后、聘用环节及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再递补。确因需要可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择优确定人选递补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政策咨询电话:0826-2130050(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此次考试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826-2225145(广安区人民医院院纪委)。
(四)应聘者在入职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附件:
原文标题:广安区人民医院招聘药师启事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id7VT5F47IfE0hEswh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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