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云南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2025年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岗位表》要求具体条件且无不能报考情形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工作期间(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选调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专业或任职资格、职称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需要的其他条件;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及以后出生);
8.《岗位表》中有年龄、职称等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9.选调人员须承诺同意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10.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11.此次公开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2025年11月为准。学历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间的人员;
2.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4.受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09:00至11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
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通过指定邮箱进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号yxswljrsk@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
(1)《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群众文化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至11月29日18:00。
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3:1。请报名者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3。报名成功人数在20人及以下时,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续环节。
(2)若报名成功人数在20人以上时,须开展笔试。依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续环节。
2.其他要求
(1)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3)资格审查时间及后续环节等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53号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18会议室。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面试。若报名成功人数在20人及以下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成功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须开展笔试,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笔试要求
若报名成功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须开展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60%,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2)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为100分,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考试方式若只有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3)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考察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和体检
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考察和体检的顺序。考察和体检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者,取消其拟拟选调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2)体检。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与公示
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
(六)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资格复审前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选调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选调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选调过程中及选调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七)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八)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过程中,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者、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选调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选调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和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
(二)咨询电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电话0877-2050392、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电话0877-2066626
(二)监督电话:0877-2027700
附件:
1.2025年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3052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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