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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岳阳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选调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3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湖南岳阳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选调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年湖南岳阳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选调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公告发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7名(均适合男性),其中:

1.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计划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

2.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岗位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1.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能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2.报考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要求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或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岗位要求在县内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4.报考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的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报考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岗位的人员需要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公务员转任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调动的相关条件,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

5.报考人员与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组)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1月3日通过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准备好《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双面打印)、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证件照和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湘阴县纪委监委309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岗位报名人数多于选调计划数即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委巡察办、湘阴县委组织部、湘阴县委编办、湘阴县人社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结束后按选调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2:1比例,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实绩考核占50%、面试占50%)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八)递补规定

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调入

根据考核、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县公务员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

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0-2115650

监督举报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730-2115195

附件:

1.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angyin.gov.cn/31176/31954/content_2326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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