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浙江宁波市象山县事业单位交流公示。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象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13日起至10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6360。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象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5/10/13/art_1229680550_4691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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