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甘洛县招聘社工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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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在甘洛县工作满两年的社区专职网格员、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包括: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医疗卫生岗人员、校医辅助岗人员)和禁毒专职社工。
(二)招聘名额: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甘洛县工作满两年的社区专职网格员、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包括: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医疗卫生岗人员、校医辅助岗人员)和禁毒专职社工,且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442办公室)。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甘洛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签名承诺,须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鲜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4.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档(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5.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由原服务单位加盖公章),如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原服务单位出具补定考核等次结果;
6.与原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由原服务单位加盖公章)各1份。
(五)资格审查
由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及提交资料有误的,取消其考聘资格。
(六)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社会工作实务和其他相关知识,参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题型,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当日,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通过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luo.gov.cn/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到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导致多于招聘人数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本次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失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达不到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递补、选岗及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luo.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统筹管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
(四)聘用
1.选岗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社工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聘用协议未到期,需由本人负责与原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上报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3.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试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本次考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针对此次考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有关通知,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考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聘工作由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和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甘洛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指通过《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文件聘用的人员。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833207 监督电话:0834-7819243
附件:甘洛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 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原文标题: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 中共甘洛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甘洛县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luo.gov.cn/zfxxgk/zfxxgknr/rszk_30967/202509/t20250925_2886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