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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7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1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10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是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0名,内设综合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传承创作部、培训辅导部、演出管理部、声乐部、舞蹈部、器乐部8个科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搬迁至现址,进一步强化了公益属性,现有环境条件和设施设备能够更好地履行新时代乌兰牧骑八项职能,引领全区乌兰牧骑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

二、招聘计划、人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计划

根据《关于同意自治区文旅厅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辅助人员的函》,结合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发展实际,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10人。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1.器乐演奏员、声乐演员、灯光设计及操控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舞蹈演员: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

(5)热爱乌兰牧骑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女舞蹈演员在25周岁及以下(200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男舞蹈演员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灯光设计及操控人员需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认可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其他要求:女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65㎝以上、男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75㎝以上(男、女舞蹈演员专业能力强及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以上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工资待遇

3000-4500(包括五险)

三、报名与资格复审

(一)报名

1.报名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zzqzswlmq@163.com;

2.网上报名及网上初审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7日17:00

网上初审时间: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8日17:00

网上报名与网上初审同时进行,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通过报名。对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反馈说明;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本次招聘,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考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个人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相关材料(PDF格式)经打包压缩(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发现错误需及时修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接收重要通知。

7.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程序执行。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2.应聘人员在指定邮箱发送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查询邮件回复资格结果,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五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者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本人中专学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印章)。

4.应聘者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9.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专业考试

(一)考试办法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二)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官组成

考官组分为命题组和专业考试组。命题组和专业考试组考官,在纪检委员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单位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考官需签署保密协议。

1.命题组每组由1-2名出题专家组成,根据考试专业和岗位出2套题,由主考官现场抽取(A套或B套)试题。

2.专业考试组每组专家由5人或7人组成,现场抽取确定考官顺序号,并从中抽取主考官,主考官抽出后先征求意见,本人认为不能胜任的,可继续抽取,主考官需要取得其他考官认可。命题组与专业考试组人选不得重复。

(四)专业考试

1.应聘人员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考试类别分为舞台艺术表演类和舞台艺术非表演类。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专业类别和岗位条件制定,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环节,专业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首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4.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专业考试并使用同一套考题。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成绩计算

专业考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相关要求

1.考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入围管理,并与出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试题命制、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2.专业考试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标准化考场进行。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考场,对专业考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3.考试结束后,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将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材料、《考官评分表》《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以及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7日内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具体考察时间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委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贯穿于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自主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在自主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力。

(二)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自主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3909168(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71-3909199、0471-3909299(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

(三)报名咨询电话

0471-3909199、0471-3909299(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专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lt.nmg.gov.cn/zfxxgk/zfxxglzl/fdzdgknr/tzgg/202508/t20250826_2779605.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502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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