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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辛集市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人才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河北辛集市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人才5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年河北辛集市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人才5人公告

为加强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化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5年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所依据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25年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14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2025年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

交费时间:8月18日9:00至8月23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xjsrskszx@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上传的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照片;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照片。照片中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以上材料打包并以考生姓名+报名号命名,在8月23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关于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于8月24日12:00前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考生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成功后,请于8月28日9:00至8月29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考2个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个科目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共计150分钟,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或填涂错误导致读卡困难无法记录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为两个科目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除外)平均得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31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9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5日9:00至9月6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7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

(七)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311-69138069

技术咨询0311-89159929

监督举报0311-832838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开发区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辛集市2025年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辛集市开发区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辛集市2025年事业单位(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ji.gov.cn/html/sy_zfgg/179768.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93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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