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青海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一。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海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为有效解决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急缺的状况,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被聘用人员为定安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中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其中乡镇卫生院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中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s://dingan.hainan.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参加笔试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8702meVRnqHFb4UndvR%2Bxm%2F8btRziXc7Dpyxw2yQdccf%2F1zM6g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或第三代社保卡;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详见附件2;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职称证书;
(6)承诺书(详见附件3);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8)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4.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岗位未能开考导致岗位取消的,由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5.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025年8月11日16:00系统准时关闭,不再进行新报名注册及补充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6.参加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8702meVRnqHFb4UndvR%2Bxm%2F8btRziXc7Dpyxw2yQdccf%2F1zM6g)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公告。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参考操作的考生视同于自愿放弃本次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地点为定安县。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主要为主观性试题。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1)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根据岗位实际要求,由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中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其体检细则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面向社会发布,具体以公告发布为准。
(五)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或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到县级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方式招聘的新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以面试、组织考察方式招聘的新聘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
新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聘用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5日至2007年8月3日期间出生。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此次招聘专业分类参照附件5-7。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结合专业门类、所学课程及研究方向等审查确定。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898-32130189;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32130616、0898-63822371(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原文标题: 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dingan.hainan.gov.cn/dingan/zfxxgkzl/bm/wsj/gkml/202507/t20250731_3905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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