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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专项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8日 阅读量:0 作者:国企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福建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专项工作人员1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福建国企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5福建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专项工作人员10人公告

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因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企业专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岗位如行业对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程造价人员,分为01和0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人(其中01岗位6人;02岗位4人),详细招聘信息见《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要求审核认定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条件参照上杭县人社局2025年4月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办法进行审核认定。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按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认定,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四)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8.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需到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地址:上杭县临城镇紫金北路2号帝豪大厦8楼813室)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597-5331008(办公电话);15860766595(钟女士)(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csyjtrsb@163.com ,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公司党群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可到公司党群人事部领取,也可在本公告中下载),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的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两种:

①与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从事的岗位名称;若未体现,则无法证明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②与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公章)。

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证明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贴于《报名表》上,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注: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交公司党群人事部审验;

3.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公司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拟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的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相关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由集团公司研究该岗位是否采用放宽条件或延长报名时间方式招聘。经放宽条件或延长报名时间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由集团公司研究该岗位是否减少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开考以及不开考(已报考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办法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后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

(1)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三)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条件规定优先确定,仍相同的或没有优先条件规定的,则按照台胞台侨台属、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时间长、年龄小依次优先确定。

(二)考察

1.考察人选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和要求以及正常履行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即行业对相关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人选虽然体检项目检查合格,但身体条件无法正常履行拟招聘岗位职责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或自愿放弃情形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司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所招聘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以用人单位意见为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半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将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相应岗位人选(其中01、01岗位和02、02岗位如遇其中一个岗位无递补人选时,则在同数字序号代码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和资质工资等,“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具体薪酬待遇和试用(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相关招聘企业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岗位表

2.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

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原文标题:龙岩市杭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2025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507/t20250708_2228946.htm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70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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