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亳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亳州学院勤政楼第一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原件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完毕后原件现场归还,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中: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下午5:30.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和内容
3000712、3000713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
3000714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教学组织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8日(周六)。
地点: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亳州学院。
(三)专业测试程序和规则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考场内分别设立候考室、准备室、测试室、候分室等,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于专业测试当日,按不同招聘岗位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顺序。其中:
1.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试讲:考生依次封闭备课30分钟后开始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准备室、测试室内统一提供试讲教材(试讲教材见附件2),每本教材的试讲章节内容于专业测试当日开始前由考官组抽取确定。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一本教材,并按照指定的试讲章节内容,采取无生授课方式进行试讲。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均为外聘考官。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考生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亳州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亳州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亳州学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亳州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亳州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8-5367110
监督电话:0558-536706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亳州学院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亳州学院专业测试试讲教材一览表
亳州学院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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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5年度亳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67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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