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渤海大学关于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各位应聘者: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渤海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间定为2025年5月25日,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辽宁人事考试网于2025年5月15日公布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报考我校人员。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如下:
时间:2025年5月25日 13:30-17:00
地点:渤海大学松山校区行政2号楼301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从学校北门入校。
三、审查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证书及证明材料仅限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应届毕业生证明(仅限有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的岗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在读学校二级学院出具、盖章,注明预毕业年月,并有两位证明人签字,注明证明人职务和电话。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党员身份证明(仅限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须有所在党组织公章及两位证明人签字,并注明证明人职务和电话);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仅限有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岗位。证明须有校院两级团组织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校院负责人职务和电话);
7.工作经历证明(仅限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管理、教务工作经历证明须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及两位有上下级关系的证明人签字;创新创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经历须有单位教务处公章及两位有上下级关系的证明人签字,并提供教务处盖章的课程安排证明。以上证明人均须注明职务和电话。
另需提供社保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证明须体现缴费单位信息,由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无效);
8.同意报考证明(仅限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证明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仅限有资格证书和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其他事宜
1.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校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参加笔试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信息将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渤海大学人才招聘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未及时了解相关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以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0416-340031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渤海大学人事处
2025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渤海大学关于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rsc.bhu.edu.cn/engine2/general/4174014/detail?engineInstanceId=656509&typeId=2989035&pageId=85766&websiteId=63117¤tBranc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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