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发布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校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中,拟进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27日(周二9:00--13: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校门校园安全管理处接待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三、复审提供审核材料的要求
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立即返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张上)。
3.《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已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证明模板见附件2)。
6.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应聘人员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公开招聘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知情同意书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申报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由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写明工作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见附件4)。
9.申报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见附件5)。
10.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我校提供规定制式模板的,按照模板出具相应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结果以及面试公告将在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lnemci.com/)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当天仅限考生本人进入校园,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由学院南门(沈北路88号)进出学校,车辆不允许进校园。
咨询电话:024-89872661(工作时间段)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1.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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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公布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nemci.com/show.php?cid=1&id=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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