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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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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比选计划

  本次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设置8个比选岗位(9名工作人员)。其中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比选岗位1个(1名工作人员),赤峰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比选岗位7个(8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11月19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能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的情形。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将发布此次比选的具体信息。

  (二)报名与推荐

  1、本次比选采取个人报名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考者需据实填写《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各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上述材料报所在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信息真实性负责。

  3、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花名册》和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17795703@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比选单位+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5日17:30。

  (三)资格初审

  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比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

  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信息,将在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花名册》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表。

  7、近期免冠蓝底2寸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和纸质照片(2张)。

  请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材料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仅进行1次。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岗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录人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七)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环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由市住建局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体检。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市住建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人员,取消比选资格。

  (八)拟确定人选及公示

  确定人选。市住建局党组听取考察组有关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和需求,综合考虑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经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比选人选。

  公示。对拟比选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影响比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1、在竞争性比选期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工作的,由本人负责。

  2、本次比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6-5868999(市住建局)

  监督电话:0476-589002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1、附件1.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3、附件3.2024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推荐人选花名册.xls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411/t20241119_2467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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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69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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