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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编外卫技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阅读量: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上半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编外卫技人员体检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4上半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编外卫技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9日;体检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二、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指尚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单位要与考生在考试报名表上填写的单位相对应。近期离职的考生,要提供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未持有效材料按时到达的或未经组织体检单位同意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声明。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注意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清淡饮食,戒酒,注意休息,不熬夜。体检当天务必空腹。

4、体检全过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相关人员透露个人报考信息,不得询问体检结果。

5、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暂缓进行。考生生理期不宜进行尿常规检查的,应在体检报到集中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体检合格的,不再通知;按规定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将由招聘组织部门通知考生,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进一步检查(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不得询问检查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疾病未如实填写病史等违反体检规定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原文标题: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

文章来源:http://www.njgc.gov.cn/jrgc/gsgg/202403/t20240326_4195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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