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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青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政审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阅读量:54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青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政审体检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青海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青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政审体检通知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西宁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西宁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及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2023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政审、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0月9日。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20前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外科大楼A区5楼)体检中心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办理考察(政审)手续。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971—6163859

下载附件>>>

2023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原文标题:2023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政审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jw.xining.gov.cn/sy/tzgg/202309/t20230921_192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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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45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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