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考核公告(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核安排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公告发布后,各用人单位将为拟聘用考生安排考核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请与考核部门联系。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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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考核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308/0169164634398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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