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正文
2023上半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阅读量:39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上半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上半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49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高、职高、初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共200名(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80名,招聘有任教经历人员1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都教育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成都开放大学新都学院1所、公民办中小学85所(小学36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高(完)中学校8所、12年制学校3所、中职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46所,事业单位2个(区教科院、区教育服务中心),在校学生20.61万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8万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万人。

新都区现有省一级示范高中1所,省二级示范高中1所,成都市新优质学校24所,省艺术特色学校9所,市艺术特色学校20所,省级示范园1所,成都市一级幼儿园11所。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7:00。

2.资格审查: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2: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5.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3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教师岗位表(高校毕业生)(附件1)、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3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教师岗位表(具有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附件2)和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教师岗位表(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附件3)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示:(1)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目内注明已取得的或正在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种类(学段),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内注明普通话水平等级;(3)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毕业证所记载的专业与应聘资格条件专业不一致的,务必在“有何特长”栏注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记载的学科;(4)报考有任教经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务必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报考岗位的任教起止时间(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日)、任教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其中:报考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的应聘者,除填写以上信息外,还务必填写个人参加的县级及以上赛课(含公开课、优质展示课、送教课、视频展示课、微课,不含技能竞赛、论文、课题、教学设计等获奖)获奖情况。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3年3月23日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科目折合后)。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察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警备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察优秀;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正式工作证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原件1份;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退役证》以及团级(含)以上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正式工作证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原件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到成都市新都区创业促进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电话:028-89399625),并现场签订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含加分)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拟加分人员情况于加分材料收取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社局门户网公示。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

1 2

(责任编辑:jz7)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56838.html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