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福建南平市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14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福建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南平就业创业,助力南平全方位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才·南平校园行”工作人员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2年9月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2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政审考察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三、报名确认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政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政和县水南中路27-1号2楼),联系电话:0599-3371716(陈女士、薛女士)。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认证并打印)、由本人填写的《2023年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面试
1. 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enghe.gov.cn/)上公布,同时进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按照短信要求及时回复确认。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政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2.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4.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或按对应条款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政和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1:2023年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2:2023年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政和县卫生和健康局
政和县总医院
2023年1月 19日
原文标题:2023年政和县总医院“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enghe.gov.cn/cms/html/zhxrmzf/2023-01-20/1239996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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